1.成立时间:中国医药教育协会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批准,于1992年7月3日正式成立。 2.协会级别:中国医药教育协会是国家一级学术性社会组织。 3.协会性质:属于非盈利性社会组织 4.主管单位:中国医药教育协会的主管单位为中央社会工作部;代管单位为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 5.办会宗旨:全面贯彻国家医药教育、药品监管、医药卫生等工作方针和政策、法规,坚持以教...
1.成立时间:中国医药教育协会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批准,于1992年7月3日正式成立。
2.协会级别:中国医药教育协会是国家一级学术性社会组织。
3.协会性质:属于非盈利性社会组织
4.主管单位:中国医药教育协会的主管单位为中央社会工作部;代管单位为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
5.办会宗旨:全面贯彻国家医药教育、药品监管、医药卫生等工作方针和政策、法规,坚持以教育为本的科学理念,组织会员及其单位不断创新,开拓进取,共同发展医药教育事业,提高医药从业人员的素质,为实现医药教育现代化服务。
6.业务范围:医药教育管理、业务培训、学术交流、健康教育、展览展示、书刊编辑、咨询服务、国际合作等。协会涉及的主要工作领域是:高等医、药学教育;医、药职业技术教育;医、药成人教育;医疗卫生机构、药监系统和医药行业人员的在职培训;医、药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慢病知识宣传、居民健康教育;国际医药行业单位的合作等。
7.网站杂志:协会建立了全国医药教育网站,即中国医药教育协会官网,并创办了《中国精准医学》杂志和《中国医药教育》资讯。以副总编名义协办《中国医药导报》和《中国医药科学》杂志。
8.协会地位:2011-2021,连续10年为国家年检合格协会;2013年被评为国家AAA等级协会;2015年被国家民政部授予“全国先进社会组织”荣誉称号,名列榜首;2022年被评为国家AAAA等级协会。
9.组织机构:中国医药教育协会自成立以来,恪守协会章程,在主管单位的指导下,积极开展工作,建立了具有特色的全国医药教育网络。并相继成立了以下机构:
(1)专业委员会(124个):主要侧重于学科建设和学术发展。其中包括“寒区医学专业委员会、高危药品专业委员会、临床合理用药专业委员会、临床用药评价专业委员会、感染疾病专业委员会、骨科专业委员会、乳腺疾病专业委员会、转化医学专业委员会、血管医学专业委员会、眩晕医学专业委员会、儿科医学专业委员会、皮肤病医学专业委员会、远程医疗专业委员会、眼科专业委员会、肺部肿瘤专业委员会、腹部肿瘤专业委员会、妇科专业委员会、护理专业委员会、心脏病学专业委员会、泌尿外科专业委员会、麻醉专业委员会、烧创伤专业委员会、生殖内分泌专业委员会等”。
(2)工作委员会(31个):主要侧重于协调政府和行业引领。其中包括“健康教育工作委员会 、药店管理工作委员会、医疗装备发展促进工作委员会、自我保健与药疗指导工作委员会、中医药与大健康工作委员会、医药产业创新发展促进工作委员会、特色医疗工作委员会 。
(3)办事机构:协会的办事机构是秘书处,另下设2个办公室“会员管理办公室和财务办公室”,及6个直属部门,分别是“学术部、培训部、继续教育部、国际合作部、健康促进办公室、信用评价办公室”。
另外还有26个国家示范项目—慢病防治工作站:即慢病工作总站、西安工作站、青岛工作站、黄岛国风工作站、淄博工作站 、南宁工作站、芜湖工作站、武汉工作站、霸州工作站、锦州工作站、哈尔滨工作站、上海工作站、天津工作站、重庆工作1站、重庆工作2站、大连工作站、深圳工作站、南京工作站、蚌埠工作站、上海工作站、东莞工作站、赣州工作站、浙江工作站、遵义工作站、泰安工作站和西安颐养工作站 。
10.品牌业务:近年来,中国医药教育协会认真贯彻和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转型担当,积极履行行业协会的职责,主动承担国家相关政府部门简政放权的任务,努力打造以下核心品牌业务:
(1)慢病防治健康行国家示范项目(国家民政部立项);
(2)中长期医药生物技术人才培养工程(国家人社部立项);
(3)中国技能大赛—全国医药特有职业技能竞赛(商务部立项);
(4)中药质量人才培养工程(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立项);
(5)全国县级卫计委主任和医院院长管理培训(国家卫计委立项)
11.办会思想:搞好协会文化内涵建设,坚持政治建会、学术立会、科技强会、服务兴会的办会指导思想,认真履行“协调政府、引领企业、服务会员、和谐社会”的职能。积极推进互联网与远程医学的发展模式,大力开展会企合作、会院合作和会校合作共赢的新模式。发挥自身资源优势,组织会员单位,心系大众、关爱民众健康,为协会事业的全面发展尽职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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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及河北省有关部门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按照河北省药学会2026年工作部署,河北省药学会现开展2026年度医药创新研究课题征集工作,助力我省医药科研事业高质量发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单位条件1.河北省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为了进一步做好重大类型项目的立项和资助工作,持续强化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和世界科学前沿的科学问题凝练机制,坚持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不断完善重大类型项目的立项机制,医学科学部面向科技界征集医学科学领域重大类型项目立项领域建议。一、各类重大类型项目定位重点项目支持科学技术人员针对已有较好基础的研究方向或者学科生长点开展深入、系统的创新性研究,促进学科发展,推动...

各有关单位: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27年度省科技发展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建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基金定位自然科学基金以支持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为核心,紧扣全省科技发展目标与重点任务,重点支持对全省科技、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研究方向,突出我省资源特色和产业优势,鼓励跨学科、跨部门协同创新,注重学科人才和科研团队的引进与培养,...

各县(市)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安排,州科技局将启动2026年黔南州科技创新骨干人才支持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事业单位科技创新骨干人才(一)申报对象申报人全职在州内高校、医院、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含中央和省在黔南单位)从事科技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全省高等级生物安全与生物医药转化重点实验室于2025年获浙江省科技厅批准成立,依托杭州医学院建设与运行管理,围绕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研究、高等级生物安全防御关键技术研发及重大传染病生物医药转化开展基础应用创新研究。实验室本着“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为进一步促进实验室交流、科研合作和科技辐射的带动作用,依据《全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浙科发基[20...

依据《高原医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的层次和力度,高原医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决定设立2026年度开放课题,接受全国范围相关领域学者申请。本年度每个课题拟资助5万元左右,研究期限1年。开放课题经费需要在重点实验室使用,经费不外拨。一、资助方向(1)高原低氧习服适应机制(2)高原低氧损伤机制及干预措施研究(3)高原微生物及防...

粤基金函字〔2026〕14号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好“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精神,加强对公共卫生与医药健康领域的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支持,省科技厅、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基金委)与企业共同设立公共卫生与医药健康领域的省企联合基金。为科学编制2026年度省企联合基金指南,现公开征集项目指南建议,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征集领域 省企联...

为进一步规范骨科临床诊疗行为,推广先进适宜技 术,提升全国各级医疗机构骨科诊疗同质化水平,中国科 学技术出版社医学分社与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骨科分会、百佳经典 (北京) 出版咨询有限公司通力合作,启动《骨科临床实用操作指南与技术规范》系列丛书项目。本丛书以 获新知、树规范、促提升 为宗旨,紧扣骨科临床全场景实操需求,旨在帮助广大骨科临床医护人员快速理清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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